屏東婦人撕毀總統選票,遭罰2500元。(記者侯承旭翻攝)

2020-02-20 16:08:31

〔記者侯承旭/屏東報導〕總統及立委選舉於今年1月11日投票,屏東1名婦人撕毀總統選票遭查獲,屏東縣選委會決議開罰2500元。

屏東縣長治鄉某投票所,1月11日投票當天郭姓婦人撕毀總統選票,遭選務人員查獲,她供稱蓋錯了,以為可以再拿1張選票,所以把蓋錯的選票撕毀。

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故意撕毀領得之選舉票或罷免票者,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屏東縣選委會監察小組考量郭姓婦人學歷為國小程度,且年事已近70歲,其辨識能力顯著降低,又犯後於警局製作筆錄,其態度良好,依據行政罰法規定得減輕處罰金額2分之1,建議裁處2500元。

屏東縣選委會決議,依照監察小組之建議,對撕毀總統選票的郭姓婦人裁罰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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