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于凱對新聞局部分預算急著招標提出質疑。(記者王榮祥翻攝)
〔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高市新聞局明年度輿論公意蒐集整理及分析預算遭擱置,卻被發現部分項目搶在議會還沒通過預算前、就先上網招標;時代力量高市議員林于凱強烈質疑,這些資料不是被用於市政回應,而是被用於「選舉」輿情回應?
林于凱今指出,前新聞局長王淺秋上週五無預警請辭,加入韓國瑜競選辦公室擔任總發言人,但前一天、新聞局預算才在市議會審查,並有兩筆項目遭到擱置,其中一筆是654萬的「辦理輿論公意之蒐集整理及分析」。
他引述當時提出擱置的民進黨高市議員陳致中說法,擱置的其中一個原因是「研考會也有民意調查預算」,而當時新聞局長王淺秋回應「這筆預算是針對民意蒐集,進行新聞回應的判斷依據」。
林于凱表示,他跟辦公室同仁及志工查詢新聞局最近標案,發現一件有趣的事,在新聞局十二月五日預算審查前,其實就有一系列標案上網招標,其中有三筆就是在被擱置的項目中,分別為網路新聞即時通報服務案、電視新聞輿情蒐報服務案、網路聲量彙整暨即時回應建議案。
林于凱統計,三個案子發包金額加總一共五百八十萬元,標案上網公告時間分別是十二月四日(兩件)、十一月廿七日,也就是說這筆六八四萬元預算雖被擱置,但其中卻有五百八十萬元,在議會通過前就上網招標。
林于凱強烈質疑,明明是明年預算且尚未通過,為何急著在今年底招標?如果局長已有離職之意,為何急著去進行標案招標?
他研判,明年的民意輿情調查分析標案會在明年一月十一日大選前就被執行,這些民意蒐集調查資料,不是被用於市政回應,而是被用於選舉輿情回應。
高市新聞局說明,依據地方制度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總預算案如有不能依期限審議完成時,除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以外,得依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
針對議員所指「109年網路新聞即時通報服務案」等6案皆屬經常例行性採購,且年度開始需即刻執行,遂依地制法規定先行辦理招標前置作業,並於招標文件註明,若預算經本市議會審議結果低於決標金額時,機關得調整履約內容,並依調整結果減少契約金額,如發生預算金額未經議會審議通過情形,機關得終止本案契約,新聞局完全依法辦理相關招標事宜。
此外,109年網路新聞即時通報服務案、109年電視新聞輿情蒐報服務案、109年網路聲量彙整暨即時回應建議案等,係針對電視新聞、網路即時新聞、網路討論區、社群網站、部落格等媒體輿情進行輿情蒐報,並提供每日輿情數量變化趨勢及新聞、PTT討論、Facebook粉絲專頁貼文排行等,針對不實或負面輿情,提供即時通知與建議,以利高雄市政府向社會大眾及媒體澄清說明,新聞局恪守行政中立,上開輿情蒐報標的皆為「媒體」,絕無執行民意蒐集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