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舉行總統副總統與立法委員選舉,選民投票時要一次同時領取3種選舉票,只願領取部分選舉票時,不得要求第2次領票,圖為南投縣選委會往年舉行模擬投票情形。(記者張協昇攝)

2020-01-07 12:29:16

〔記者張協昇/南投報導〕1月11日就是總統大選及立委選舉投票日,南投縣選舉委員會整理出投票日10大應注意事項提醒民眾,避免選民在投日當天因不明瞭相關法規致選票變成無效票或喪失投票權益,甚至因而觸法,例如在投票日透過手機簡訊、LINE、臉書等網路社群網催票,可能被處以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指出,投票日可能觸犯的法規包括:1、投票日勿從事任何競助選活動,如發送手機簡訊、LINE、社群網FB催票等,類此宣傳行為投票當日禁止。違反者,將被處以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2、投票時不得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違反者,將被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金。

3、投票不小心蓋錯,不能夠換選票或重新領票再投,若不小心蓋錯選票,仍請投入票匭,請勿撕毀選票,或將選票攜出。撕毀選舉票,將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攜出選舉票者,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下罰金。

4、禁止以攝影器材刺探選舉人圈選選舉票內容,違反者,會被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禁止於圈選後將選舉票圈選內容出示他人(亮票),違反者,將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

至於可能喪失投票權益或讓選票變無效票應注意事項則有:因本次選舉,總統副總統與立法委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除有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票外,另有立法委員選舉選舉票,及政黨選舉票3種選舉票,要一次同時領取各該選舉選舉票,只願領取部分選舉票時,不得要求第2次領票;投票時,選舉人應於選舉票圈選欄上,以選舉委員會製備之圈選工具圈選,選舉票以「蓋私章」或「按指印」方式圈選,均為無效票。

南投縣選舉委員也提醒民眾,選舉買票是犯法,賣票也有罪。發現有人買賣票可撥打0800-024-099專線檢舉賄選行為。

  • 投票時不得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圖為南投縣選委會往年舉行模擬投票情形。(記者張協昇攝)

  •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整理出投票日10大應注意事項。(南投縣選舉委員會提供)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