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選委會組長吳世榮(右)向陳滄江(左)說明罷免案收件流程。(記者吳正庭攝)

2020-01-07 20:22:07

〔記者吳正庭/金門報導〕金門縣議會擬編列9.24億元在莒光湖公園蓋新議政大樓,引起地方反彈,無黨籍立委候選人陳滄江將矛頭指向議長洪允典,今天帶著672份「金門縣議會第七屆第1選舉區議員洪允典」罷免案提議人名冊,往金門縣選委會遞交時卻吃軟釘子;縣選委會表示,無法受理也不能代轉,必須由領銜人親送中選會;陳滄江說,已經逼近投票日,但只要訂到可回金門投票的機票,不排除暫拋選務,搭機飛台北至中選會遞件。

針對這起全國首例議長罷免案,記者去電詢問,洪允典未接電話。

金門縣選委會組長吳世榮說,依選罷法規定,縣(市)議員的罷免案的主管機關是中選會,主辦機關是縣選委會,如果陳滄江將罷免案送中選會,中選會會再發文給金門縣選委會,由縣選會辦理罷免案相關業務。

陳滄江說,民意代表本應為民喉舌、反映民意,洪允典無視廣大縣民對金門縣議會欲編列9.24億元預算,在莒光湖公園蓋新議政大樓的強烈反對聲浪,仍執意孤行,視民意如糞土,已全然喪失其為民意代表的本職與初心。

陳滄江說,金門縣議員的選舉業務由金門縣選委會辦理,罷免議員卻得大費周章搭機去中選會遞件申辦,徒增擾民口實,更突顯離島行使罷免權的障礙,有檢討修法的必要。

陳滄江強調,罷免案第1階段已完成,接下來一定會和民意站在一起、堅持到底,持續第2階段的連署罷免洪允典行動。

陳滄江指出,據選舉法規定,選委會應於收件25日內,查核罷免提議人名冊,若有不符資格者,通知提議領銜人於10日內補正。然後即可進入第2階段連署罷免程序。罷免案成立後,應通知被罷免人提出答辯。並於罷免案宣告成立後20起至60日內舉行投票。

  • 無黨籍立委候選人陳滄江帶著672分「金門縣議會第七屆第1選舉區議員洪允典」案罷免提議人名冊,前往縣選委會。(記者吳正庭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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