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選前一天,新竹查賄團隊查獲現金買票案,連夜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涉賄者2人,其中一件為劉姓民眾涉嫌以每票各1000元,為新竹縣寶山鄉某鄉長、村長候選人聯合買票;另一件為寶山鄉余姓村長候選人涉嫌以每票2000元現金買票,兩人皆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交付賄賂罪嫌重大。
新竹地檢署今晚發布,檢察官翁旭輝指揮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新竹縣調查站,偵辦新竹縣寶山鄉劉姓民眾現金買票案,經專案團隊火速蒐集相當證據後,今天下午將劉拘提到案,檢察官訊問後,以劉涉交付賄賂罪嫌重大,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新竹查賄團隊初步查證,劉姓民眾為使某鄉長、村長候選人當選,近日以聯合買票方式,對選舉區內選民,以每票各1000元的對價現金買票。今獲悉情資後,立即指揮司法警察拘提、傳喚劉等涉案者3人到案,今晚8點半向法院聲請將劉羈押禁見。
另檢方指出,檢察官王遠志指揮竹東警分局、新竹縣調查站,偵辦新竹縣寶山鄉余姓村長候選人以每票2000元現金買票案,經蒐集相當證據,今將余姓候選人拘提到案,檢察官訊問後,晚間9點許,以余涉犯投票交付賄賂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