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明天就是投票日,台東地檢署查賄成果豐碩,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昨天到台東嘉勉查賄團隊成果,台東地檢署再動員查賄,24日單日共查獲7件現金買票案件。
檢察官邱亦麟指揮警方偵辦池上鄉鄉民代表江姓候選人賄選,昨天搜索江及樁腳處所,並傳喚江姓候選人,及樁腳、選民共6人到案,認涉嫌以2000元之現金交付賄賂予選民,向法院聲押江獲准,鍾姓樁腳交保1萬元,其餘選民則請回。
檢察官於盼盼指揮警方偵辦台東市某里周姓候選人賄選,搜索及傳喚周及選民共3人到案,認為涉嫌以每票2000元之現金交付賄賂予選民,經法院裁定周某交保3萬元,其餘選民則請回。
檢察官於盼盼也另指揮警方偵辦關山鎮某鎮長候選人及某鎮民代表候選人之潘姓樁腳賄選,搜索並喚潘某及選民共7人到案,認為樁腳潘涉嫌以每票2000元、1000元之現金交付賄賂予選民,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裁定限制住居,其餘選民則請回。
檢察官林永指揮警方及移民署台東縣專勤隊偵辦台東市某里長賴姓候選人賄選,搜索賴及樁腳住所,共傳喚7人到案,認為涉嫌以每票1000元之現金交付賄賂予選民,候選人賴某及樁腳陳某分別交保3萬元,樁腳各交保2萬元,其餘選民均請回。
檢察官羅佾德指揮縣調查站、縣警察局、台東專勤隊偵辦某鄉長黃姓候選人賄選,傳喚候選人黃某、樁腳及選民共7人到案,認為涉嫌以每票1000元之現金交付賄賂予選民,候選人黃某交保10萬元、樁腳林某交保8萬元、樁腳朱交保1萬元,其餘選民請回。
檢察官林靖蓉指揮縣調查站、成功分局偵辦成功鎮某鎮民代表候選人之樁腳利某、羅某賄選,傳喚8人到案,認為樁腳涉嫌以每票2000元之現金交付賄賂予選民,樁腳利某交保3萬元、樁腳羅某交保1萬元,其餘選民請回。
主任檢察官廖榮寬指揮縣調查站、警察局關山分局偵辦海端鄉某村長黃姓候選人賄選,傳喚村長候選人黃某及選民共2人到案,認為村長候選人黃某涉嫌以每票2000元之現金交付賄賂予選民,村長候選人黃某交保2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