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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靖媗/台北報導〕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與苗栗縣長參選人宋國鼎今日下午召開「打破黑金政治,終結派系世襲」記者會,揭露無黨籍苗栗縣長參選人鍾東錦不僅曾「不慎拿刀劃破他人的肚皮」,還曾用腳踢踹倒在地上的胡男,導致胡男顱內蜘蛛膜下腔出血,不治死亡。宋國鼎表示,鍾東錦應向縣民說清楚,是否還有尚未揭露的前科。
宋國鼎指出,鍾東錦原名鍾朝平,曾於1987年5月與另外6人在台北吃宵夜時,與路人胡姓男子爆發衝突,鍾東錦曾用腳踢、踹倒在地上的胡男,導致胡男顱內蜘蛛膜下腔出血,送醫不治身亡,此案不僅存有司法判決紀錄,當年亦有多家報紙報導。
接著宋國鼎以判決書佐證鍾東錦(舊名「鍾朝平」)在最高法院民國77年度台上字第2846號的刑事判決記載,證明鍾東錦曾涉及此傷害致死案:「胡OO藉酒意攔住沈OO,打其耳光,薛OO見狀即出拳將胡OO擊倒在地,上訴人(即鍾朝平)、沈OO與薛OO即共同以傷害之犯意,以脚踢已在地上之胡OO頭部等處,致其右上前額挫傷,左肩上部,右顱部擦傷,合併顱內質泛性蛛網膜下腔出血,送醫不治死亡」。
宋國鼎表示,如果涉及殺人未遂,甚至導致死亡結果的鍾東錦擔任縣長,苗栗縣會發生什麼事,這關乎要傳遞什麼價值觀給下一代,呼籲鍾東錦出面說明,除了拿西瓜刀傷人與吃宵夜打死人的前科外,還有哪些民眾尚不清楚的過去,且鍾東錦曾於5月宣誓,若有人可拿出所謂「強姦」、「殺人」的證據,他立刻辭去議長職務、退出政壇,甚至發送舉報獎金10萬元,呼籲鍾東錦對此表明態度,並提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