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聿煌、周湘芸/綜合報導〕新北市長侯友宜選舉辦公室和藍營議員接連兩天引用網路上的不明影片,指控民進黨新北市長候選人林佳龍藉由張貼計程車廣告的方式,涉嫌向計程車司機賄選;林佳龍競選辦公室發言人李坤城、律師李晏榕昨前往新北地檢署遞狀,提告桃園市議員詹江村、新北市議員葉元之「意圖使人不當選」。
葉元之回應,希望林佳龍陣營不要以提告箝制言論自由,影片的真實性已由林佳龍陣營證實,影片內容說貼紙「不用貼也可以」,其言行已構成賄選,林陣營應該去告影片中的當事人才對。
葉元之昨召開記者會質疑,影片中發錢的人清楚說「沒貼(廣告)也沒關係」,在沒執行廣告行為的情況下,竟然可以直接領錢,根本是以工代賄,是標準的賄選。
林佳龍︰合法廣告契約
林佳龍受訪表示,競選團隊與四位計程車司機簽訂「車身廣告租賃協議書」,這是合法的商業行為與廣告契約,競辦已經澄清解釋清楚,如果還惡意抹黑、造謠,就訴諸法律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