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上稿12:40
更新時間16:16
〔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九合一大選併修憲複決投票在下午4時結束,台北市警方統計,發生撕毀選票4件、違法攝影4件以及制止不聽1件,共有9起違規。台北市選舉委員會表示,會移送到監察小組委員,並已請警察協助;依據《公民投票法》規定,撕毀選票將裁處5千至5萬元以下罰鍰。
警察局指出,撕毀選票4件分別在北投、內湖、大安、文山區,依據違反《選罷法》110條製作筆錄後,函請市選委會裁處;違法攝影4件包括信義、中山、北投、文山區,依違反《選罷法》65條製作筆錄後,移請地檢署偵處。
制止不聽則有1件,警察局指出,30公尺內架設攝影機拍攝,經主任管理員及警員勸導及制止仍繼續其行為,經選監委員審認,並請示檢察官,依違反《選罷法》108條製作筆錄後,移請地檢署偵處。
為維護投開票日安全,台北市警察局出動7千名警力,不容許發生選舉暴力或衝突事件,也呼籲選民理性投票。市選會指出,依據《公民投票法》第44條規定,將公投票或選舉票以外之物投入票匭,或故意撕毀領得公投票者,處以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