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地檢署本月23日指揮警調,搜索約談中市議員第二選區(沙鹿、清水、梧棲)市議員候選人紀金豐(無黨),他涉嫌透過某義警分隊陳姓分隊長,以贊助「自強活動」2萬元為名,招待選民出遊,再登上遊覽車內拜票,依假借捐助名義之投票行賄罪,紀與共犯陳姓分隊長,各以5萬、2萬元交保,紀金豐大呼冤枉、否認賄選,中檢今天(25日)火速將他起訴,中檢並強調,這是「首件對團體賄選」的起訴案。
以無黨籍身分參選的紀金豐,是清水在地唱片行業者,他否認中檢的指控,否認資助2萬元辦「自強活動,並指此案是「檢察官要做業績」而冤枉他。
中檢指出,紀金豐涉嫌透過陳姓義警分隊長,資助「自強活動」旅遊經費2萬元,此活動於今年8月間,由義警分隊舉辦,參與者多是義警或眷屬,紀金豐並於旅遊途中,登上遊覽車向出遊的義警(選民)拜票。
中檢檢察官陳文一、黃裕峯,本月23日指揮警調與移民署的專勤隊,搜索6地點,帶回紀男、陳男與選民4人,經檢察官訊後,認為紀男與陳男二人,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2條,對於該選舉區內之團體,假借捐助名義之投票行賄罪,罪嫌重大,分別以5萬、2萬元交保。
事隔僅2天,中檢檢察官陳文一,偵辦此案終結,認被告紀金豐、陳姓分隊長,共同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2條,「對於該選舉區內之團體,假借捐助名義之投票行賄罪」(投票行賄罪),向台中地方法院提起公訴。
中檢並呼籲,明天就是投票日,維護選舉公平正義的決心,就賄選案件迅辦速結,候選人及其樁腳切勿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