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正庭/金門報導〕金門地檢署今天指出,地區李姓鎮民代表候選人、楊姓里長候選人涉嫌設宴以每桌價值約3千元的餐食,免費招待選區內選民數十人,疑似進行賄選;警調昨天兵分多路將15名涉案關係人帶回偵訊,認為李、楊2人涉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諭令李姓候選人3萬元、楊姓候選人2萬元交保。
地檢署表示,檢方昨天指揮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金湖分局及福建省調查處等單位,持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搜索票,兵分多路,前往李、楊住所等處進行搜索,並將2人及案件關係人共15人帶回詢問、查證,經檢察官偵訊後,認為李、楊涉嫌重大,諭令交保。
地檢署表示,民眾若發現候選人或樁腳有賄選行為,可利用選舉查察聯繫中心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再按4,24小時都有地檢署人員值班接聽,或是掃描地檢署QR code以通訊軟體LINE提出檢舉,檢警對於檢舉人身分一定嚴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