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縣議員候選人洪本成,參選過程如洗三溫暖,上週五(14日)才被中選會審定參選資格不符,喪失選舉,經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假處分,翻盤成功恢復暫列候選人名單,今天,他自己抽出選舉號次,抽到自己理想的6號,開心喊出「六六大順」。(記者張聰秋攝)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彰化縣議員第5選區(溪湖、埔鹽、埔心)候選人洪本成,因曾涉貪案件被判免刑,而遭中央選舉委員會認定資格不符,洪本成委由律師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假處分,合議庭接受假處分理由裁定暫列候選人名單,過去候選人因免刑被審定不符參選資格失去參舉機會,即使提出假處分未曾有人成功過,洪本成委任律師、法官退休的洪志賢說,洪本成是全國首例翻盤成功,中選會因此通令各地只要免刑都准予參選。
洪志賢說,中選會這種規定並不合理,等於讓人終身都不能參與選舉,緩刑期滿都等同沒罪,判免刑卻終生不能選根本不合裡,法令規定是「經判刑確定」,緩刑都比免刑輕了,緩刑都能參選了,免刑為什麼就不能參選?
洪志賢表示,中選會用的是行政法,行政法歸行政法,刑法歸刑法,兩者解釋不同,當公務法令規定模糊時,一切的法律利根應歸屬人民,中選會20年來都允許他可以參選議員,法令也沒有修改,為何昨是今非,嚴重破壞人民對政府的信賴,若政府施政可以朝三暮四,那人民就完了,全世界也沒有哪一個國家可以終生禁止人民參選,聲請假處分就是要讓法令保障人民在憲法上的參政權。
洪志賢指出,類似選舉的暫時處分,以前沒有人成功過,都被駁回,洪本成案是全國第1例,中選會因此通令全國各縣市選委員只要免刑都准予可選,因此楊鴻源(溪湖鎮代候選人)也可以選,而暫列處分之後還是要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本案訴訟(本訴)告中選會,要求撤銷所有處分,若洪本成當選但本訴敗訴,中選會也有可能再提當選無效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