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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警方取締浮濫 李天生:市民拒當盧秀燕提款機

市議員李天生質疑市府交通事件裁罰收入編列不實,警方取締浮濫,連三更半夜也在開單,把市民當提款機,要求該預算明年度刪減10億元。(記者陳建志翻攝)

市議員李天生質疑市府交通事件裁罰收入編列不實,警方取締浮濫,連三更半夜也在開單,把市民當提款機,要求該預算明年度刪減10億元。(記者陳建志翻攝)

2022/10/02 19:18

首次上稿 13:44
更新時間 19:18(新增交通局、警察局說法)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市交通事件裁罰收入,市府交通局110年編列預算15億8千萬元,不過決算卻高達25億5360萬元,大幅增加9億7千多萬元,市議員李天生認為市府涉嫌編列不實,違反預算法精神,尤其警方交通違規罰款金額逐年增加,被外界質疑取締浮濫,要求明年度刪減10億元,「市民拒當盧秀燕提款機」。

市議員李天生在議會審查預算時指出,台中市各項交通事件裁罰收入,全部編列在交通局,其中警察局交通違規罰款佔最大宗,編列約14億多元,但近年來警方取締交通違規罰款金額逐年增加,除了市民不守法、檢舉達人胡亂檢舉外,外界也質疑警方取締浮濫,連三更半夜也在開單,同時警方取締案件,遭到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駁回高達1成,顯示警方取締失誤眾多。

李天生並說,市警局明年度編列3929萬元交通違規案件郵資費,但每年還辨理追加預算增加「作業費」及「郵資費」支出,罰單愈開愈多,民眾荷包大失血,難道警察開罰單有業續壓力?有獎金可領?還是可以記功嘉獎?

李天生強調,台中市交通事件裁罰收入預算編列不實,警方交通違規罰款金額逐年增加,因此要求明年度刪減10億元;同時建議,在非尖鋒時段、非重要交通幹道,警察應以勸導代替開罰,避免製造民怨,把市民荷包當作提款機。

市府交通局說明,此項罰鍰收入來源除台中市警察局所舉發外,還包含外縣市警局與國道警局及其它專業單位,如航警局、港警局、停管處、高公局、監理所等舉發的違規單。由於此項交通罰款收入自109年始合併至交通局裁決處編列,故後續編列的方式將會再做滾動式檢討。

市府警察局強調,動態肇因違規、重大違規停車、重大交通違規等,均列為常態性執法項目,目的在於維護台中市交通安全秩序、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為首要目標,使市民提升交通守法觀念,「並無取締浮濫」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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