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嘉義市政府被監察院糾正,指市府前機要專員吳健榮於2019年元月到職前,已不當介入多起採購案,對承辦人員施壓指稱「是新的市長交代的」,監院痛批「濫權妄為」;對此民進黨嘉義市長參選人李俊俋今天砲轟「這就是黃敏惠13年長期執政豢養出來的裙帶關係,還要讓她再做4年,再寄生出更大的腐化集團嗎?」籲市民睜大眼睛看清楚,拒絕13+4(意指黃三任期13年,再當選做4年)!對此市府回應,指所有採購程序皆符合採購法規定。
吳男(64歲)原為市府養護工程科技士,於2018年3月退休後,黃敏惠回任第三任嘉市長後,隔年元月吳再受任用為機要專員,負責推動首長交辦及專案列管事務,同時督導工務、建設、都市發展處等,辦理採購招標工作事宜,具法定職務權限公務員。
糾正案文指出,吳健榮在尚未擔任機要前即介入採購案,就已透過工務處陳姓技正在工務處LINE群組向承辦人表示「如果執意要辦的話,請他自重」、「是新的市長交代的」等內容,擔任機要後更濫權妄為,多次介入採購案,涉貪污案遭起訴,現由法院審理中。市府不但未予監督且在勞務採購程序亦有違失,因此糾正市府。
李俊俋今天向市府提出「5問」,為什麼一開始要將「嘉市108年度路面整修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拆成兩案重新招標?為什麼拆成兩案後又再次簽文將兩案合併辦理,後又因政風處會簽意見後,再一次拆分兩案決標呢?為什麼吳健榮在108年1月28日尚未就職前,可以在市府工務處Line群組威脅「如果執意要辦的話,請他自重」、「是新的市長交代的」等語呢?為什麼一個機要專員能夠影響工務處的採購決議呢?吳健榮到任後,不當涉入多起市府採購案,為什麼市府可以一而再再而三放任一位機要專員恣意妄為呢?市府執行力不佳,許多採購案多次流標,懷疑是否與有人不當介入採購案有關?
李俊俋批評說,「權力使人腐化,絕對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請國民黨市長黃敏惠說清楚跟吳健榮之間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