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灣大學日前判定前新竹市長林智堅抄襲余正煌的論文,撤銷國發所碩士學位,作家汪浩近日詳讀雙方論文,今天(15日)點出台大學倫會20天神速裁決,犯了7點程序與實質錯誤。
汪浩在臉書表示,台大社科院7月17日組成成員7人的學倫會,除院長蘇宏達,包括前後任國發所長劉靜怡及施世駿,但另外4人身分未公布,相關當事人和社會大眾至今不知道這4人是誰,「這就產生一個程序問題,因為不知道學倫會成員是誰,相關當事人被剝奪了申請學倫會成員迴避的權力」。
汪浩指出,學倫會召集人蘇宏達在沒有看到林智堅和論文指導教授陳明通提供的所有資料前,就根據媒體報導,向社科院師生發公開信,稱這次事件是「醜聞」,先入為主,有罪推定,未審先判。他認為,現代法治的基本原則之一是「無罪推定」,如果法官或陪審團員在庭審調查開始前已經認定被告有罪,就不能繼續審判,應該迴避。
汪浩說,蘇宏達不僅在林智堅律師要求他迴避時不迴避,且林的律師還在要求程序復決時,就主導學倫會直接進入實質審查,神速的做出裁定,「台大學倫會用20天時間就作出裁決,實在神奇」。
汪浩認為,林智堅律的律師還在爭辯迴避問題,所以林只向學倫會提交書面報告,而沒有去口頭報告,等到林同意去口頭報告時,學倫會已經作出裁定,剝奪林的申辯機會。
至於台大學倫會以軟體比對林智堅、余正煌兩人的論文,發現相似度40%,因而確認抄襲情形存在且嚴重,汪浩則認為,先入為主的認定文字相似、語法相同就是「抄襲」,是「去脈絡化」的做法,而這種「去脈絡化」的機械式對比,只看電腦軟體的「相似度」,不追究事件的來龍去脈,也不顧兩本論文各自的原創性,實在很不應該。
汪浩指出,陳明通的期刊論文對林、余論文都有重大影響,必須深入對比文章的內容才能瞭解這三篇文章的關係,和文字雷同的原因,「但是台大學倫會完全不願意採信任何對林有利的證據,也不願意取信指導教授對文字雷同的解釋,特別是不願意對比陳論文對林余兩人的影響,這種態度,從學術角度看,是很學匠氣的偷懶態度」。
汪浩最後強調,台大學倫會完全無法解釋為什麼不對比陳明通的論文、林智堅的研究計劃書以及林余論文,特別是學倫會不尊重指導教授指導論文方式,這已經侵害了學術自由。汪浩直言,「台大學倫會超出正常探究學術真相的作為,無法取信於社會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