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再開記者會指韓國瑜家族違法佔用國有土地作為砂石場、賺取暴利。(記者彭琬馨攝)
〔記者彭琬馨/台北報導〕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昨召開記者會,出示多張證據,批評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涉嫌利用過去擔任立委職務,以濫權手段將濁水溪河川地變為浮覆地,藉此在河川地上濫採砂石,為妻子李佳芬家族牟取暴利。黃國昌今再開記者會痛批,自堤防興建到土地登記為國有期間,韓國瑜家族「全都是非法佔用該地」;黃國昌說,韓國瑜對這塊地是合法佔有嗎?昨天的聲明「完全不敢回答這個問題」。
黃國昌今下午召開記者會,出示多張公文表示,1997年12月24日召開的協調會,最核心的目的是為了解決濁水溪沿岸設置砂石場洗選用地取得困難問題,2000年後,該地也依照韓國瑜家族的計畫,在河川地上設置砂石場,同年並登記為國有土地,2002年經濟部甚至同意李日貴經營的大通砂石將該地變更為礦業用地;黃國昌說,「為什麼經濟部會准這件事,我個人覺得匪夷所思」。
黃國昌問韓國瑜,1999年到2002年間,韓國瑜家族是合法使用該地嗎?如果是為什麼會被裁罰?2002年到2005年間,該土地變更為礦業用地後,韓國瑜家族有合法佔用權嗎?黃國昌說,他曾發函向國有財產署詢問此事,國產署的答覆是,當時並未出租該地予韓國瑜家族使用。
根據黃國昌辦公室提供資料顯示,經濟部曾在1999年發函處分大通砂石場違規開發,並開罰1萬銀元(折合新台幣3萬元左右),黃國昌表示,據他了解,大通砂石場曾多次因違規被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