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松江路臨近投開票所的巷內被發現有選舉宣傳布條。(記者劉慶侯翻攝)

2020-01-11 15:03:11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根據選罷法規定,在投票期間,距離投開票所30公尺內,不得故意懸掛政黨或候選人宣傳布條,否則可能違反選罷法。

今日中午12點時左右,位在北市松江路297巷內的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人員,接獲民眾檢舉,表示在投開票所約20公尺處,有某政黨懸掛一面宣傳布條,應有違反選罷法之嫌。

選務人員及負責現場維安的警方得知,立刻前往查看並拍照存證後,再將宣傳布條撤下,避免爭議。

警方初步調查,這張選舉布條布條早在數日之前就已被掛上,應未觸法,但仍呼籲民眾投票時,勿攜帶相關宣傳旗幟及衣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