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選選委會審核年底參選人資格,有10人資格與選舉法規定不符。(記者詹士弘攝)
〔記者詹士弘/雲林報導〕雲林縣選舉委員會審核年底基層選舉參選人資格,有10人資格與選舉法規定不符,另有2參選人死亡;其中莿桐麻園村長選舉因其中一名參選人死亡,造成同額競選,選委會已辦理第2次候選人登記公告。
雲林縣選委會完成參選人審核登記,其中縣長與縣議員參選人資格是否合格由中央選委會公布,鄉鎮市長56人登記,兩人不符合資格;鄉鎮市民代表360人登記、3人資格不符;村里長757人登記、2人資格不符,另有3人重複登記代表及村里長,兩名參選人死亡。
雲林縣選委會表示,鄉鎮市長參選人資格與選舉法規定不符的有台西鄉趙瑞和與四湖鄉吳孟宗;代表資格不符有大埤鄉代第2選區劉昇益、林內鄉代第3選區林志憲及林內鄉代第4選區張添益;村里長資格不符的有斗六市湖山里高銘吉及台西鄉牛厝村龔信榮。
另章文祺重複登記褒忠鄉代第3選與田洋村長;鄭景中重複登記四湖鄉代第3選區與崙南村長;李釧祥重複登記口湖鄉代第4選區與梧南村長,3人形同失格,喪失參選資格;另台西鄉林姓鄉民代表登記參選代表後死亡。莿桐麻園村長一參選人死亡,形成同額競選,已辦理重新登記。
選委會指出,依選舉罷免法第26條規定,包括判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受保安處分或感訓處分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褫奪公權尚未復權、易科罰金執行未完畢等,都不得參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