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林內鄉鄉民代表候選人涉現金賄選逃亡,雲林地檢署發布通緝。(記者廖淑玲攝)

2018-11-23 20:20

〔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偵辦雲林縣林內鄉民代表候選人現金賄選案,涉案的王姓候選人經傳訊未到逕行拘提,發現他將手機留在家中、已逃亡不知去向,今晚發布通緝,成為此次選舉雲林縣首位涉賄遭通緝的候選人。

雲林地檢署接獲雲林縣林內鄉民代表候選人涉嫌現金賄選案,由檢察官黃立夫、何金陞、紀芊宇、郭智安指揮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擴大偵辦。

檢方查獲,雲林縣林內鄉第2選區王姓鄉民代表候選人,為求當選,11月間在雲林縣林內鄉以1票1000元為對價向林內鄉有投票權選民行賄買票。

檢察官掌握確實情資後,指揮警調執行拘提及傳喚涉案選民到案並坦承犯行,自願繳交不法所得共3000元。

檢方11月22日、23日依違反選罷法傳喚涉案選民到案,並拘提涉賄的王姓候選人,發現王已逃亡不知去向發布通緝,成為雲林縣第一位涉賄遭通緝的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