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東鎮公所前的立體停車場原為商業用地,宜蘭縣府擬變更為廣場用地。(記者林敬倫攝)

2018-11-22 06:00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縣政府要變更羅東都市計畫,盼透過「以地易地」將鎮公所機關用地變為商業區,公所前立體停車場 的商業用地,則變更「廣場」使用。國民黨羅東鎮長候選人吳秋齡認為,這種方式會降低土地價值,造成鎮產損失,完全沒必要;民進黨鎮長候選人黃素琴說,變更後,商業區面積增加,提升產值與動能,又有鎮民廣場全民共享,土地利用更具效益。

縣府啟動全縣十九個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變更羅東都市計畫案明天審查。根據縣府的規劃,羅東鎮公所「機關用地」變更為「商業用地」,立體停車場商業用地變更為「廣場」;台汽機關用地因部分仍屬私人所有,透過重劃讓部分土地分配到商業區,把土地價值還回去。

但這項政策引起藍綠鎮長候選人交鋒。吳秋齡指出,她支持興建鎮民廣場,並將停車場地下化,但商業用地的土地價值應該保留,未來鎮內有重大開發,才可以拿商業用地貸款,如果將公所機關用地改為商業用地,難道要把鎮公所拿去貸款?她認為只要保留現狀即可,沒變更的必要。

黃素琴則說,鎮民廣場是對全民有利的事情,變更後,商業區面積增加,全面提升週邊產值與經濟動能,才是真正替鎮民守住資產,活絡商圈,且她絕不賣鎮產,公所資產不會縮水,何來損失?至於公所是否遷移?還要凝聚更多共識與討論。

代理縣長陳金德說,變更後,縣府能完整取得廣場用地,提供良好的休憩空間,公所的機關用地變成商業區,未來若要搬遷,可搬到羅東運動公園入口處的機關用地,不搬遷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