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地檢署查獲縣內首宗現金賄選案。(記者林敬倫攝)

2018-11-16 12:57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地檢署日前接到情資,指出因選舉投票日期將至,大同鄉楊姓鄉民代表候選人,在大同鄉某餐廳,以500元向黃姓選民行賄,檢方訊問後,認無勾串滅證之虞,諭知楊姓候選人5萬元交保。檢方指出,此案為宜縣首宗查獲的現金賄選案。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陳怡龍,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及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三星分局偵辦,查獲大同鄉第2選區楊姓鄉民代表候選,於107年11月上旬,在大同鄉某餐廳內,直接交付500元向黃姓選民買票。

因該候選人及黃姓選民均坦承犯行,檢方認為無勾串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檢察官於15日訊後諭知楊姓候選人以5萬元交保,黃姓選民日前則已訊畢請回。

檢方表示,這是宜縣首宗查獲的現金賄選案,現仍有其他案件在陸續偵辦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