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議會議長陳文昌認為,本案根本就與選罷法無關,黃錫墉提告就是要打混仗。(記者林敬倫攝)

2018-09-06 06:00
  • 三星鄉長黃錫墉認為民進黨議員初選民調時,議長陳文昌陣營找人代接電話,影響民調結果,對帶人代接電話的三星鄉民代表會主席陳文新等4人提告,全案宜蘭地檢署做出不起訴處分。(記者林敬倫攝)

三星鄉長指政治操作 將參選到底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縣三星鄉長黃錫墉轉戰下屆縣議員,並爭取民進黨提名,民調輸給議長陳文昌。黃認為,陳文昌陣營找人代接電話影響結果,違反選罷法,對帶頭接電話的三星鄉代會主席陳文新等人提告。全案經檢方偵結,檢察官認為黨內初選非屬選罷法規定的選舉,也沒有收、受賄或給予不當利益影響選情,全案不起訴。

黃錫墉指出,陳文昌用不正當方式做民調,明顯違反選罷法,地檢署竟然不起訴,還將他列為「告發人」,而不是「告訴人」,使他不得申請再議,根本是政治操作,將向監察院告發,並向大法官聲請釋憲,保障自身權益,他也會參選到底。

宜縣議長盼黃錫墉兌現退選諾言

陳文昌說,黃錫墉提告就是要打混仗,初選輸了還要參選到底,明顯違背初選機制,黃提告時曾向選民提及,如果司法單位還其公道,就會主動退選,如今檢方做出最公道裁決,期盼黃能兌現「退選」諾言。

宜蘭地檢署則回應,就這起案件,黃並未受到暴力脅迫行為,權益沒有直接受到侵害,只能算是「間接」而不是「直接」被害人,因此只能列為告發人,不能列告訴人,黃要向監察院告發或釋憲,檢方都尊重。

下屆三星鄉選區議員應選一席,民進黨初選由陳文昌對戰黃錫墉,一月下旬電話民調由陳文昌勝出;但黃指控對手陣營陳文新等人,帶人闖民宅代接電話,成員包含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兒子陳謙,影響選舉公平性,黃不接受民調結果,並到地檢署按鈴提告違反選罷法。

檢方指初選非選罷法規定的選舉

陳文新稱,他不認識陳謙,也沒帶人到民宅代接電話;陳文昌陣營余姓女子說,陳文新需要人幫忙接民調電話,他請陳謙幫忙;陳謙指出,余女要他幫忙接民調電話,他沒有闖,是經過同意進入的,屋主也回答支持陳文昌。

檢方認為,黨內初選不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的選舉,民宅屋主看護也證稱,陳謙等人進到屋內,並沒有交付任何金錢,也無賄賂或給予不正當利益,全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