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鄉代會主席李元亮涉妨害競選,檢方諭令5萬元交保。(記者林敬倫攝)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地檢署日前接獲檢舉,指南澳鄉民代表會主席李元亮,9月以臉書messenger,散布有人因幫助薛姓南澳鄉鄉長候選人賄選遭調查站帶走等謠言,妨害他人競選,訊後諭令5萬元交保;李元亮喊冤,強調自己是聽到地方傳言,以為此事為真,才會將訊息傳給朋友,沒有要故意散布於眾。
地檢署指出,經本署分案後,由檢察官李頲翰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北部機動調查站及宜蘭縣調查站偵辦,經查明前述不實訊息來源,於11月7日搜索並傳喚被告李元亮到案。
李於偵查中供承未經查證,率以前揭方式傳送不實訊息予他人。本署考量被告坦承前開行為,並已查扣其散布不實事實所使用之手機等證物,且相關證人經陸續傳喚到案,本案無勾串證人、湮滅證據之虞,諭令以5萬元交保。
李元亮喊冤,強調這是一個誤會,因地方上傳言,確實有人在9月4號被檢調帶走,以為是跟薛姓候選人有關的賄選案,才會私訊跟朋友說,但沒有公開分享這件事,更沒有要故意散布謠言,妨害他人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