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一選舉十項全國性公投案

2018-11-23 15:00

〔記者李欣芳、陳鈺馥/台北報導〕九合一選舉併公投週六舉行投票,中選會已正式公告九合一選舉的選舉人人數及公投案的投票權人人數,直轄市、縣市長選舉人人數為1910萬2502人,公投投票權人人數為1975萬7067人,年滿18歲選民可投公投票。依公投投票權人人數核算,各公投案應獲得493萬9267張以上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公投案才算過關。

有效同意票須多於不同意票

依「公民投票法」第29條規定,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4分之1以上者,即為通過。

中選會表示,公投第7案到第16案投票權人人數為1975萬7067人,18歲以上未滿20歲的公投「首投族」則有58萬2043人。

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提及,若有公投案通過,中選會則負責公告,依法須於投票完7日內公告公投結果,依「公投法」規定,若為法律案的複決案,公告第3日起,就失其效力。

陳朝建指出,若通過的公投案是法律案,將交立法院進行立法,且須於下會期前完成審議;如為重大政策創制、複決,則交權責機關處理,公投領銜人對處置結果不服,可另外向大法官聲請解釋;若公投不通過,就沒有拘束力,但2年內不得再提出相同公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