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選舉到了,很多首長、民代候選人臉書,下面有公務員按讚,考試院表示,按照「行政中立法」相關規定,公務人員不宜於上班時間或以公家電腦上網連結臉書等社交網站,從事與執行職務無關之相關網路行為,這類行為恐違反「行政中立法」,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選舉到了,很多首長、民代候選人臉書,下面有公務員按讚,考試院表示,按照「行政中立法」相關規定,公務人員不宜於上班時間或以公家電腦上網連結臉書等社交網站,從事與執行職務無關之相關網路行為,這類行為恐違反「行政中立法」。
考試院秘書長李繼玄表示,銓敘部多次函告各公家機關注意「行政中立法」相關規定,公務員在候選人臉書按讚、留言等等,恐違反「行政中立法」,只要有人檢舉,服務機關必須受理,請公務員留意這類規定。
除了公務員到候選人臉書按讚要小心之外,考試院提醒,公務員亦不得利用職務上權力、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加入公職候選人之社交網站之會員,或支持特定之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
其他常見違反「行政中立法」樣態還包括,公務人員(含機要人員)兼任政黨副主席或區黨部主任委員; 單位主管動員機關同仁,參加公職候選人造勢活動;公務人員利用出差期間,順道參加公職候選人競選總部成立大會或政黨舉辦之造勢活動;機關首長將候選人選舉文宣,於辦公場所交各單位主管轉發給機關同仁或民眾;公務人員穿著候選人競選夾克到辦公室上班;機要人員於候選人競選總部成立時,上台手持麥克風主持集會;公立學校校長於大眾傳播媒體具名具銜刊登廣告支持特定公職候選人等情況。
依照「行政中立法」規定,公務人員違反該法,按情節輕重,依公務員懲戒法、公務人員考績法或其他相關法規予以懲戒或懲處;其涉及其他法律責任者,依有關法律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