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第二辦公大樓。(記者楊政郡攝)

2018-11-20 06:0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第二選區傳賄選案!某市議員候選人的蔡姓樁腳,涉嫌從九月中旬以每票五百元在沙鹿區清泉里內買票,日前檢方已傳喚十餘名選民,選民主動繳回四千五百元買票錢,蔡姓樁腳訊後以有串證、滅證之虞聲請羈押獲准。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謝謂誠表示,台中市第二選區某無黨籍市議員爭取連任,其蔡姓樁腳涉嫌從九月中旬起,在沙鹿區清泉里內,對有投票權選民進行買票,每票五百元,地檢署接獲檢舉,本月十六日傳喚多名選民到案了解,部分選民坦承拿到買票錢,檢方再傳喚蔡姓樁腳到案,蔡某矢口否認買票,檢方以有串證及滅證之虞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台中地院行政庭長楊文廣說,經法官訊問後,認為涉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對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檢察官張富鈞指揮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清水警分局、刑警大隊偵一隊員警,兵分多路傳訊樁腳及十多名選民到案,蔡男否認賄選,但部分選民坦承收受蔡交付的賄款,其中三名選民共繳回四千五百元賄款。

十名涉收受賄款的選民,訊後予以請回,全案不排除往上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