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高行法官裁定中選會要受理「以核養綠」連署書,「以核養綠」公投領銜人黃士修(左一)17日下午將數十箱連署書送交中選會,並呼籲中選會要依法處理。(記者羅沛德攝)

2018-10-17 22:39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以核養綠」公投今完成補件,中選會晚間表示,為利該公投案於10月24日前成案,以與11月24日地方性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中選會已請戶政機關在10月23日中午12時前將完成查對連署人名冊的部分結果先予函覆。

 中選會晚間發出新聞稿表示,有關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7年10月17日新聞稿,就黃士修與中選會間補提公投連署人名冊聲請假處分一案,裁定中選會應受理黃士修於107年9月13日提出之補充連署人名冊,併入同年月6日原送連署人名冊處理的結果,中選會將於收受裁定書後,依法提起抗告。

 針對新聞稿所載裁定理由,中選會表示,公投行政為時限行政,以其最重視法定時限,是以對於主要事項均一一予以明定,且上一階段的程序未終結確定即無從進行下一階段程序,各階段程序甚少彈性。簡單來說,已經收件之連署人名冊,即必須進行下一階段之查對作業,公投法修正後,對於查對後之連署人名冊如有未足,尚有通知提案人為後續補提之規定,對公投提案成立與否並不生任何阻礙。

 中選會指出,反之,隨時可補提反而徒增行政不必要的作業程序及勞費,並將導致戶政機關查對期限起止時程的不確定,勢必延滯時程順利進行,該裁定與公民投票制度設計有違。

中選會表示,昨日召開之第517次委員會議,也就黃士修107年9月6日所送連署人名冊的查對結果作成補提之決議,並將補提公文函送黃。

中選會表示,今日下午已收到黃士修補提的連署人名冊,完成概略點收後,並開具收據寄送給黃,連署人名冊則於同日送往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及新竹縣戶政事務所依法查對。為利該公投案於10月24日前成案,以與11月24日地方性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中選會已請戶政機關在10月23日中午12時前將完成查對連署人名冊的部分結果先予函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