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選舉委員會副總幹事黃志聰將今年與九合一選舉合併辦理的10項公投案,張貼在選委會公布欄情形。(記者謝介裕攝)

2018-11-05 10:22
  •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副總幹事黃志聰整理今年與九合一選舉合併辦理的10項公投案資料情形。(記者謝介裕攝)

〔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九合一選戰進入倒數階段,南投縣許多民眾對於10項公投案與選舉合併辦理一事,依舊不清楚,甚至質疑排序有問題,為何公投案不從1號排起?又為何從7號起頭?南投縣選舉委員會副總幹事黃志聰解釋表示,公投案件編號係採「累進」方式,之前已辦過6個公投案,所以這10案才依序從7號開始編號,且包括縣內五合一在內,縣民最多可領到15張選票。  

這10項公投案及其成案編號,分別由國民黨提出的7號「反空污」、8號「反深澳電廠」及9號「反核食」,還有下一代幸福聯盟提出的10到12號「愛家3公投」,對上婚姻平權小組提出的14到15號「婚姻平權公投」,另還有13號「東奧正名」及16號「以核養綠」公投。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副總幹事黃志聰說,網傳「今年公投案從7號開始編碼是誤導…」,其實,這是正確的,且公投案投票方式,與選舉票一樣,採「1案1票」模式,在每一個投開票所,設置3個公投投票匭,公投案7、8、9案投第一票匭;10、11、12案投第二票匭,至於13、14、15、16案則投第三票匭。  

 而投票流程,則是先領投縣長、縣議員、鄉鎮市長及代表、村里長選舉選票後,再領投公投票,選票方面年滿20歲才具有投票權;公投票則年滿18歲便具有投票資格。  

 黃志聰進一步表示,選務人員基於公平、客觀原則,不會主動提醒民眾是否要領取公投票,正如民眾領取選票時,也不會刻意詢問要不要投縣長或鄉鎮市長、代表、村里長一樣,且依選罷法規定,每位選民只能領投1次,換言之,民眾領投選票離開投開票所後,便視同放棄領取公投票,因此,提醒民眾進入投開票所前,可上選委會官網先了解公投案及投票動線等相關內容,以確保本身應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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