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洪堯欽(左)、陳鴻謀(右)今天在徐耀昌競選總部針對有透過臉書、LINE散布徐耀昌官司22日宣判提出澄清。(記者彭健禮攝)

2018-11-02 12:18
  • 徐耀昌表示一切交由律師負責說明。(記者彭健禮攝)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尋求連任的國民黨籍苗栗縣長徐耀昌,因頭份棄土案,一審被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判9年,徐提上訴,全案進入二審。不過,近日在網路散播一張該案的高院22日開庭傳票,雖被告姓名被貼蔽,卻引人懷疑是徐耀昌。對此,徐耀昌表示,這是張冠李戴,可惡到極點,一切交由他的委任律師負責說明。

徐耀昌的選任辯護律師洪堯欽、陳鴻謀,今天上午在徐耀昌競選總部邀召開記者會說明。2名律師表示,網路所傳的開庭傳票,並非徐耀昌的傳票,且棄土案尚在準備程序庭階段,已將證明徐耀昌無罪之相關證據,送交法院審理中,並保證此案不會在選前宣判。

近來line群組轉傳一份棄土案法院傳票,並指11月22日有人要上法院,徐耀昌將面臨二審宣判。徐耀昌競選總部發言人李乙廷指出,但此傳票經律師查證,非徐耀昌本人的傳票,傳票中要召開的準備程序庭是棄土案中徐耀昌被判無罪的部分,顯然是「假新聞」,惡意「張冠李戴」,嚴重誤導,懷疑是有心人士散發不實消息,企圖影響選舉。

洪堯欽、陳鴻謀表示,棄土案目前還在在準備程序庭階段,連辯論庭都還未開始,何來審判之說?洪堯欽更以自身執業30多年律師資格保證,絕對不會在選前宣判。陳鴻謀則強調,有關棄土案流程及經過,徐耀昌沒有犯意也沒有對價關係,更沒有任何一顆廢土砂石進入苗栗縣內,目前已準備多項有利之證據,提呈給法院審理,對於二審判決無罪深具信心。

李乙廷表示,第一時間已掌握在群組貼文者,發現其中一人為公館鄉楊姓鄉民代表候選人,呼籲楊姓候選人不要淪為有心人士的打手,另此案涉及毀損他人名譽及意圖使人不當選,將依刑法第310條誹謗罪及選罷法之意圖使人不當選提告,總部已陸續蒐集資料將直接提告。

徐耀昌於1998年擔任苗栗縣頭份鎮長任內,被控與秘書陳順興等人共謀,同意業者申請將棄土倒入頭份垃圾場,並濫開不實棄土證明,共圖利業者1291萬多元;台北地院歷經12年審理,於2013年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判徐耀昌9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