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辦單位訊後將涉案人士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記者吳昇儒攝)

2018-11-23 06:00

〔記者林嘉東、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地檢署繼前天查獲基隆市七堵區吳姓市議員候選人,以現金期約里民及免費餐宴涉嫌賄選,已羈押吳的江姓樁腳,並諭知吳姓候選人五十萬元交保;昨天又查獲新北市雙溪區曹姓里長候選人,透過呂姓樁腳現金買票,也聲押呂某獲准,並諭知曹姓里長候選人十萬元交保。

新北市瑞芳警分局接獲檢舉,指曹姓里長候選人日前透過呂姓樁腳,以每票二千元向里民期約賄選,十一月十日將一萬二千元交給一位里民,再轉交給另外五位選民;基隆地檢署檢察官邱耀德指揮瑞芳警分局偵查隊蒐證,昨天傳喚九名證人,拘提曹姓里長候選人與呂姓樁腳,檢方複訊後認定曹、呂涉犯選罷法行賄罪,有逃亡之虞聲押呂姓樁腳獲准,曹某被諭知十萬元交保。

另外,基隆市安樂區某男性市議員候選人的趙姓支持者,十一月初在某餐廳請客四桌,席間找來這名市議員候選人到場拜票請託,檢警調兵分多路拘提,將這位議員候選人及趙姓、李姓樁腳等人依違反選罷法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