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檢署選前買票大收網,6人涉現金買票遭調查。(記者王錦義攝)

2018-11-24 06:00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選前查賄大收網,花蓮地檢署又查獲五起現金買票賄選案,分批帶回四十人說明,其中三名樁腳及二名候選人涉現金買票獲交保,一名樁腳遭到羈押。

花蓮地檢署指出,吉安鄉張姓夫婦,上月底以每票一千元現金,要求選民支持花蓮縣國民黨籍第三選區葉姓議員候選人,約談張姓樁腳夫婦及疑似收受賄款選民到案說明,其中二名選民均坦承受賄款,張姓樁腳夫婦都否認犯行,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認收賄選民均已坦承犯行,無羈押之必要,二人分別以一萬元交保。

玉里鎮盧姓樁腳於上月間,涉嫌以每票三千至五千元現金交付選民,要求投票支持玉里鎮蔡姓鎮長候選人,約談盧姓樁腳及疑似收受賄款選民到案說明,其中五名選民坦承收受賄款,惟盧姓樁腳否認犯行,以十萬元交保候傳。

萬榮鄉王姓、李姓村長候選人涉嫌利用拜訪村內有投票權的村民時,分別以一千到二千元現金,向選民要求投票支持,到案選民都坦承收受賄賂,並向地檢署繳回賄款,二候選人分別以五萬、十萬元交保。

富里鄉金姓樁腳涉嫌以免費提供食材、酒類供該村具有投票權的選民烤肉聚會外,且以每票現金二千至三千元不等現金交付選民,要求投票支持富里鄉徐姓村長候選人,到案選民坦承收受並繳回賄款;檢方認為金姓樁腳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裁定准予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