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代縣長蔡碧仲,昨指派縣府員工前往花蓮縣府台北辦公室點交縣府財產遭到阻擋。(記者黃耀徵攝)

2018-10-02 06:00

〔記者楊淳卉、王峻祺/綜合報導〕前花蓮縣長傅崐萁九月廿五日入監服刑,由前法務部次長蔡碧仲代理縣長。蔡昨指派三名縣府員工前往花蓮縣府台北辦公室,點交縣府財產、公文及檔案,卻被自稱「新房客」的鮑姓男子阻擋並轟出門外,僵持一天未果。縣府人員透露,這名鮑姓男子,就是涉入傅崐萁理想大地案的榮亮公司負責人鮑廣廷。

由於縣府人員昨仍無法進入辦公室,縣府晚間又加派兩名人力到現場輪流留守,以防財產受到損失。雙方經過一天僵持,暫約定今天下午讓縣府人員進入辦公室點交縣府財產。

「新房客鮑男」不准縣府搬物品

據了解,在蔡碧仲指示下,花蓮縣府上週五與縣府台北辦公室主任曹振忠聯絡確認,昨天上午前往位於台北市青島東路的台北辦公室點交縣府財產。人在辦公室內的曹為縣府員工開門,當時辦公室內還有另一名鮑姓男子。

當縣府員工準備點收文件時,鮑男突然阻止並出示文件,宣稱自己是新房客,屋內都是私人財產,不准縣府員工搬動,並將曹振忠及三名縣府員工全部轟出門。

令人不解的是,鮑男將眾人趕出時,原本握有辦公室鑰匙的曹振忠,還將鑰匙交給鮑男;縣府員工雖通知警方協助處理,但鮑男主張此事為民事糾紛,將房門鎖上後離開現場。

代理縣長蔡碧仲表示,依據合約,花蓮縣府台北聯絡處廳舍租約至今年十二月卅一日屆滿,但前任縣長傅崐萁九月十三日收到解職書後,代理縣務的縣府秘書長顏新章於十四日進行解約。目前解約簽呈還在內部程序,尚未用印及對外正式解約,因此還未發生解約的法律效果,租賃合約仍然存續。縣府秘書長顏新章表示,前縣長傅崐萁在得知判刑後,因不知道接任的代理縣長是否依舊續約,於是提前指示行政暨研考處辦理解約。

據了解,呂姓房東疑在九月十五日與新房客簽約,並即日生效。經確認,昨將縣府員工轟出門的鮑男雖然自稱是新房客,但實際與房東簽約的新房客,卻是另一名謝姓女子。

蔡碧仲強調,台北辦公室主任曹振忠應針對此事負起全責,但檢討行政失當非當務之急,應先全權負責縣政府財產清點責任後再行檢討、論處。

代理縣長辦公室簡任機要秘書李旭寧說,依法律程序,就算有新約,花蓮縣府派駐人員還在廳舍內辦公,廳舍內的財產屬於縣府所有,花蓮縣府行使租約及權利仍受到保障,房東要負起這部份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