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副議長郭明賓(右)日前成立競選總部時,與妻子(左)身著國旗裝亮相。(翻攝自郭明賓臉書)

2018-11-13 06:00

〔記者丁偉杰/嘉市報導〕退出國民黨以無黨籍尋求連任的嘉義市副議長郭明賓,被控涉嫌透過樁腳以現金向選民賄選,檢方十一日搜索郭的競選總部等處所,但他已於六日前往中國,檢方搜索未果,發出拘票,拘票時限至昨凌晨零點。檢警掌握,郭昨晚十時已搭機返台,但不知去向,如果他於一週內仍未到案,不排除通緝。

不過,嘉市議會定期會昨起開議,至十二月十一日閉幕,將進行市政總質詢及審議一○八年度總預算案,郭明賓昨未出席也未請假;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縣(市)議員除現行犯、通緝犯,在會期內,非經議會同意,不得逮捕或拘禁,即所謂「議會保護傘」。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說,郭涉嫌從五、六月前即尋找多名樁腳,由樁腳以每票一千元賄選,郭所涉現金買票賄選案有三件,其中兩件為遭收押的朝陽里長董林淑治及另一名樁腳,檢方偵訊樁腳及選民後,認為郭涉有重嫌,將他列為嫌疑人。

嘉市議會在二○一○年三月間,爆發前議長林承勳在議長選舉時賄選案,當時議會召開臨時會,遭質疑是為林撐起保護傘;不過,檢方在臨時會召開前,已先對多次傳喚及拘提不到的林發布通緝,並在首日議程結束後帶回偵訊,林後來判刑定讞被解職。

律師劉興文說,林案因林在議會開議前就被檢方發布通緝,讓他無法躲在保護傘下;郭案因尚未被發布通緝,如於議會開議期間報到、出席,仍可受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