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提名員林市長候選人陳秋蓉(右1)在律師陳銘傑(右2)與支持者陪同下,到彰化地檢署按鈴控告國民黨員林市黨部與黨部主委張錦昆。(記者陳冠備攝)

2018-11-16 18:29
  • 陳秋蓉認為國民黨員林黨部印製文宣內容,涉及對她不實指控、抹黑,意圖使人不當選,憤而提告。(記者陳冠備攝)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縣員林市長選舉攻防戰打得激烈,民進黨員林市長候選人陳秋蓉今天(16日)到彰化地檢署,按鈴控告中國國民黨員林市黨部製作不實文宣,抹黑她虛報涉詐助理費是貪瀆罪犯,涉嫌違反選罷法的妨害名譽及意圖使人不當選。陳秋蓉說,助理費都用在助理身上,檢方也還她清白,國民黨卻引用錯誤報導誣陷她,她一定要挺身捍衛名譽提告,避免混淆視聽。

陳秋蓉說,今天早上在路口拜票時,有派報人員在發放文宣,她看到內容當場傻眼,文內引述新聞報導,指其他縣議員違反貪汙治罪條例遭起訴,標題卻寫她詐領助理費、貪瀆罪犯,根本與事實不符,覺得遭抹黑,當下就決定到地檢署控告。早上11點,陳秋蓉在律師陳銘傑與十多名支持者陪同下,到彰化地檢署按鈴控告國民黨員林市黨部與黨部主委張錦昆。

律師陳銘傑說,這份文宣引述媒體報導,指有多名議員涉嫌詐領助理費,報導也指出,檢察官認定陳秋蓉是應用在助理身上與貪瀆無關,員林市黨部卻斷章取義,刻意她是標註貪瀆罪犯,已構成散佈不實言論,意圖使人不當選違反選罷法規定。

陳秋蓉說,選舉選成這樣覺得深感痛心,該案偵查終結,檢方也還她清白,對手卻刻意將報導張冠李戴,對選民混淆視聽,意圖抹黑,目前階段應該是端政見論勝負,使出奧步中傷,覺得很失格。

對此國民黨員林市黨部發聲明說,陳秋蓉涉嫌以林姓人士為人頭詐領助理費,經檢察官偵辦,以刑度較輕的偽造文書處分緩起訴1年,並須向國庫支付100萬元,媒體報導事證明確,陳秋蓉是員林市長候選人,應以最高道德標準審視,該文宣是在提醒選民,要選賢與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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