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王定宇。(資料照)

2018-10-11 18:36

〔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網友幫韓國瑜製作的競選影片《幫我回家》,惹出抄襲風波,但是否涉及刑責?立委王定宇傍晚在臉書發文說:「明知是剽竊、重製而來的,再進行公開播送的,一樣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定宇說,助選誰都可以,但是偷成大學生的影片、偷泰國麵線的廣告,然後「特定媒體」再擴大播送,這些建立在「造假」的選戰作為,除了道德層次的譴責和唾棄,法律並非沒有規範。

王定宇也說,光看看「著作權法」的各項刑責,都可達3年以下有期徒刑外,明知是剽竊、重製而來的,再進行公開播送的,一樣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定宇也呼籲 ,檢、警、調偵辦的速度要加油,至於擔心被抓到的共犯,請參考著作權法91-1條最後一句,「說出來源協助破案,可以減輕其刑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