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大埤尚義村投票所今天下午發生選民撕毀公投票。(記者黃淑莉攝)

2018-11-24 15:36
  • 雲林大埤尚義村投票所今天下午發生選民撕毀公投票。(記者黃淑莉攝)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雲林大埤尚義村投票所下午2點45分左右發生選民撕毀公投票事件,殷姓男子疑因不知道怎麼圈選公投,在投票所內撕毀10張公投票,雲林縣選委會表示,撕毀公投票違反公投票,可處新台幣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66歲殷姓男子領完公投票進入圈票處,沒多久走出圈票處,選務人員發現他把公投票撕毀,主任委員及斗南警方立即將殷男帶至投票所,初步了解後帶回大埤分駐所做筆錄。

殷姓男子說,看不懂怎麼投,不知如何是好,就把10張選票撕毀,並不知道這樣觸法。

雲林縣選委會表示,依公投法第44條規定,將公投票或選票以外的物品投入票匭,或故意撕毀領得的公投票,可處新台幣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將進一步召開選監委員會議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