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美麗灣開發案的林淑玲投入縣議員選舉,但因保護管束為執行完畢,違反《選罷法》規定。(記者張存薇攝)

2018-10-03 09:37

[記者張存薇/台東報導]台東縣五合一選舉高達686人登記參選,根據台東縣選舉委員會初步審查,第8選區時代力量參選人林淑玲因仍在保護管束期間,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26條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時力花東黨部主委、立委高潞.以用說,林淑玲僅被判罰金3000元,就因為緩刑付保護管束而被剝奪參政權,實在是法律漏洞,希望中選會最終審查時能審慎考量。

林淑玲是在地反對美麗灣開發案大將,長期關心地方環保、生態議題,這次由時力提名參選縣議員,希望能為時力開疆拓土。台東縣選委會指出,日前完成初步資格審查,5位縣長參選人資格無問題,68位縣議員參選人中,林淑玲因仍在保護管束期間、違反《選罷法》候選人登記規定,因此已報中選會認定,中選會預計10月中公布審查結果。

立委高潞.以用表示,針對林淑玲個案,依《選罷法》第26條4款的意旨,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原則上會被禁止登記為候選人,這個大致上是《選罷法》設下的參選門檻,林淑玲僅受罰金3000元懲罰,法官之所以要求其在緩刑期間保護管束,是為確保其接受「法治教育課程1場次」,倘若就要因此剝奪參選資格,除了不符《選罷法》原則性門檻、也有情輕法重的嫌疑,嚴重侵害林淑玲憲法所保障的參政權。

縣選委會另說明,村里長部分,參選卑南鄉美農村長吳文耀、大武鄉尚武村長參選人吳舜安、鹿野鄉鹿野村長參選人陳家豪3人資格也不符,另綠島鄉林怡朱同時登記參選村長及代表,登記也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