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錦龍呼籲,只要有心自首,一定給予自新機會。(記者吳正庭攝)

2018-11-20 20:28

〔記者吳正庭/金門報導〕金門地檢署查賄案又添一「樁」,某金城鎮民代表候選人王姓女樁腳,以1票3000元向選民買票,檢方訊後以有串供之虞,今天將王嫌聲押獲准,2名收賄民眾交回賄款1萬8000元,限制住居;全案續追是否還有其他層級的候選人涉案。

檢警偵蒐多日,19日與抵金支援查賄的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兵分多路,同步搜索王姓女樁腳及2位選民住處,共查扣現金40萬元、候選人名片等物,並約談王姓樁腳等3人到案。

檢方指出,王嫌是以鎮代表1票新台幣3000元代價,向平日熟識的菜販及友人買票,並交付2位選民賄款1萬8000元。

檢方以王嫌違反選罷法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與未到案證人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2位選民收受王嫌賄賂,涉犯刑法投票收賄罪,因已坦承不諱且主動繳回賄款,諭知限制住居。

王姓女樁腳遭逮,在平日人聲鼎沸的金城鎮菜市場刮起漣漪,揣測事主身分的耳語不斷,也有知道內情引以為愓。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錦龍強調,只要有心自首,一定給予自新機會。

金門地檢署檢察長毛有增指出,檢、警、調用具體行動展現查賄的態度和決心,總計地區查賄有3案,已收押禁見4人,其中1人是鄉代候選人,有5人交保候傳、8人限制住居,被查獲收賄而主動繳回賄款金額累計達6萬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