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副縣長蔡運煌忙著打包,提到將來是否繼續幫徐榛蔚助選,他笑而不答。(記者花孟璟攝)

2018-09-14 06:00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因合機內線炒股案被判刑八個月定讞的前花蓮縣長傅崐萁,昨在縣府慷慨激昂的召開記者會要「二○二○年贏回台灣」,但不到半小時,縣府民政處就收到內政部發出的解職令電子公文,包括副縣長蔡運煌等七名政務官,以及縣府副秘書長謝公秉等五名機要人員共十二人,全部隨傅崐萁一同去職。

花蓮縣府人事處長王偉曦說,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副縣長及職務比照簡任十二職等的主管或首長,以政務官任用,於縣長去職時隨同離職。所以花蓮縣政府廿個局處中,包括副縣長蔡運煌及六位局處長,均須依法隨縣長離職。

六位局處長包括衛生局長李宏滿、環保局長饒忠、民政處長蕭明甲、財政處長劉台文、行研處長林金虎、客家處長賴錦昌等人;此外,副秘書長謝公秉及秘書田俊雄、陳又珍、蔡瑞璋、縣府南區服務中心主任蔡秋龍等五名機要人員,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縣長離職時應同時離職。

2018九合一選舉#縣長選舉#花蓮縣#傅崐萁#解職令#

謝公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