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副總統參選人王如玄炒軍宅案,圖為台北市敦化新城。(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彭顯鈞、徐義平/台北報導〕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王如玄昨坦承買賣過十二戶軍宅,還自謙不是投資理財高手;但檢視王如玄公布的買賣資料,敦化新城與健軍新城都是持有不到一年就賣掉,且分別獲利三六三萬元與一五○萬元,如此高獲利的「炒房功力」,令人自嘆不如。
另以仁愛新城為例,王如玄在八十四年買進兩戶,一戶在八十六年賣出,獲利六十六萬元,另一戶則到八十九年才賣出,但獲利高達六百三十一萬元。
不過,王如玄在記者會上強調,自己「不是投資理財高手」,投資的原則是「有賺就好」。
王如玄還舉世貿新城為例,反駁外界有關她賺很多的說法。王指出,「世貿新城」是她與母親共同投資,八十六年以一三三○萬元買入,到九十二年以一千四百萬元賣出,獲利七十萬元,所謂賺三倍等說法,完全子虛烏有。
房地產業者分析,從王買進的時間點主要落在八十六年至九十二年間來看,其實正處於房地產市場相對低迷的時間點,買房子要投資賺錢其實不算太容易;因此,由此來看,這類型的短炒獲利賺取價差的模式,明顯是吃政策的豆腐,而且這些年賣斷或配售的國宅或軍宅政策,明顯拿國家財產圖利特定人士,完全是個失敗的政策。
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表示,即便投資房地產是民眾的基本權益,不過,可能遊走在法律邊緣的事件其實都要說清楚。尤其是投資炒作軍宅更是造成社會觀感不佳,更非恰當的投資行為;假如涉及閉鎖期內買賣的問題,則更需要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