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合成) (本報表格)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王如玄昨坦承曾投資七戶軍宅,共經手過十二戶,將全數捐出軍宅投資所得一三八○萬元。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質疑,光財產申報出現的債權,王就還有六筆交代不清楚。
段宜康曾彙整王如玄丈夫黃東焄歷年的財產申報資料細數,王交易過的軍宅權利有十九戶,扣除已於事後釐清,向連某買的世貿新城,也有十八戶權利。
王的母親只存在一年的債權 應說清楚
段宜康一一比對後指出,王如玄承認經手過十二戶,但還有六戶說不清。他表示,王如玄母親在二○○三年出現一筆只存在一年的債權,二○○五年以一百萬元、七十五萬元向尹某、周某購買的債權,也都只存在一年,這也該說清楚。
向謝惠珍購入的三筆債權 兩筆未解釋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表示,王如玄向仲介謝惠珍購入的三筆債權,各有一筆五百萬元、三百萬元的購屋預付款,一筆二百萬元的購地款。王只說二百萬元那筆牽扯到祭祀公業,是「後來沒成功」的投資,那另外兩筆要如何解釋?
段宜康質疑,王如玄夫婦財產申報上出現過的軍宅,僅大鵬新城二筆、健華新城;但王確實過戶登記的仁愛新城、世貿新城,卻都未申報。他強調,世貿新城在王名下就有一年七個月,不能用一年內買賣而不用在年底申報來當藉口。
段宜康並質疑,王在閉鎖期以債權形式持有的軍宅,其出租、買賣有無申報所得稅?他表示,王聲稱有報稅的,都是健華新城在二○○二年過戶登記在黃東焄名下後的部分,「在這以前的呢?」
陳其邁表示,王在二○一一年比二○一○年多出九二七萬元財產,其中存款就暴增七七七萬元;朱立倫競選辦公室曾辯解,當年有增加一筆一○八○萬元的貸款,但這就是王替妹妹向「莫中令」購買健華新城的那筆,剛好是一○八○萬元的債權,早就互相抵銷,「這個多出來的九二七萬元是否就是投資軍宅的買賣所得?」
對於王如玄堅稱母親不是人頭,陳其邁質疑,既然是用父親身後留下的錢,那為什麼王如玄會是王媽媽的債權人?陳也引述王如玄在二○○九年接受「財訊」專訪的說法指出,王如玄軍宅投資賺一倍,但光王承認的這七戶軍宅投資,總投入金額就有三三八○萬元,怎麼只有獲利一三八○萬元?「獲利這麼差,幹嘛還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