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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逐鹿

角色衝突 王如玄買軍宅時任官兵權益保障會委員

2015-12-02 06:00:00

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王如玄購買軍宅期間,正好受聘擔任國防部官兵權益保障會委員,角色有所衝突。(記者張安蕎攝)

〔記者鄒景雯/台北報導〕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王如玄購買軍宅的問題又出新爭議,王如玄昔日同僚指出,王如玄購買軍宅那幾年,正好是國防部國軍官兵權益保障會的委員,不僅角色有所衝突,據其記憶所及,很少看到王如玄出席會議,若有出席也不講話,未見為官兵權益貢獻法律專業。但國防部若有參訪活動,她似乎多會參加。

參選經歷欄未出現

這段資歷並未出現在王如玄的參選經歷欄中,然經過查證,王如玄確實在二○○五年至二○○八年間,受聘為國防部的相關委員,該單位原稱「國軍官兵權益保障委員會」,二○一三年起因應組織簡併,才改稱「法律事務司訴願權保處官兵權益保障會」。同時,其主任委員過去是由國防部副部長兼任,近來才改由部長指派參事兼任,綜理會務。

審議官兵權益案件

至於委員,由首長聘請各機關代表、具有於審議案件相關專長之社會公正人士及指派內部各業務單位主官(副主管)擔任獲派兼之。負責審議有關官兵權益保障之案件,與指導調查、審理官兵權益保障案件等事項。

兩相比對,二○○五年至二○○八年間,正是標誌著王如玄幾個購買軍宅的時點,二○○五年十一月,王如玄隨夫黃東焄已入住高檢署杭州南路的職務宿舍,但同時,王如玄以母親名義購買健華新城;二○○七年,王如玄以一八○○萬元賣出大鵬華城兩戶,獲利七四○萬;二○○八年又購置西藏路眷村改建住宅復華新城一戶,王如玄宣稱,這是她和媽媽共同出資。

「很少出席會議」

因此,一位官兵權益保障會委員表示,王如玄當時身兼官兵權益保障職責,不但怠忽政府所託,鮮少看到她來開會,出席時也沒聽過她發過言,倒是國防部有參訪旅遊活動,記憶中她總會露臉;如今,大眾意外得知當時她竟還以非軍人身分,不斷在閉鎖期間購買軍宅專司「保障」個人不適當之權益,如此行徑,落差太大,實在令其感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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