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
綜合新聞
北區
基隆市 臺北市 新北市 桃園市 新竹市 新竹縣 苗栗縣 花蓮縣 宜蘭縣 金門縣 連江縣
中區
臺中市 彰化縣 南投縣 雲林縣 嘉義市 嘉義縣
南區
臺南市 高雄市 屏東縣 臺東縣 澎湖縣
其它
平地原住民 山地原住民 全國不分區
TOP

總統逐鹿

須先公告二個月 召開臨全會恐生爭議

2015-10-05 06:00:00

國民黨中常委江碩平4日在中央黨部表示,將提案促請黨中央召開臨全會。(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施曉光/特稿

國民黨內部出現要求召開臨時全代會決定是否更換總統參選人,但由於黨章明定,召開全代會前必須公告二個月,目前距離十一月二十七日總統候選人登記截止日只剩五十三天,在操作實務上恐生爭議。

國民黨黨章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全國代表大會開會日期及重要議題,須於二個月前通告全體黨員」,雖然同條文規定中央委員會認為必要時得召集臨時全代會,卻未明定排除適用必須二個月前通告全體黨員的限制,而事實上,以往國民黨召開臨時全代會,也都是循此規定,早在開會二個月前公告。

過去全代會公告期二個月,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是考量海外黨代表返國安排,需要較長的時間預告,因此如果這次臨時說開就開,可能引來挺柱的海外黨代表質疑不符程序正義。

另黨章第十九條明定,「通過本黨提名之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為全國代表大會重要職權,是否由於拔柱時間急迫,就可因陋就簡,直接授權黨主席協調逕行提名新的總統人選,恐怕難敵挺柱勢力駁詰。

如果國民黨完成拔柱程序,確可以選情特殊為由,直接徵召提名;但理應籌組中央提名審核委員會,研提人選名單,絕非單憑黨主席一人意志,否則可能遭外界質疑專斷獨行,再生爭議。

歡迎加入【自由時報】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