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洪秀柱22日召開記者會,發表「住宅人權宣言—公民住宅政策」。(記者簡榮豐攝)
每年要200~250億財源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洪秀柱昨發表「住宅人權宣言—公民住宅政策」,承諾當選後每年籌措兩百至兩百五十億財源,並設置「公民住宅服務中心」,提供民眾登記購買「公民住宅」,購屋頭期款可先從勞退基金個人帳戶支付。
有關「公民住宅」來源,將依照不同地區都市更新落後程度,給予容積獎勵,而以該容積獎勵所分得的一部分房屋,出售後所得價款做為財源,再用以取得其他土地或住宅;或以政府公有但非公用的土地,與民間合作新建住宅,政府分得新建的住宅,可出售做為財源,也可直接成為公民住宅的來源。
洪強調,這項政策計畫的財源,可透過發行住宅公益彩券,並搭配每年約三百五十億元的現行公益彩券政府收入,每年籌措兩百至兩百五十億元即可。
戶長有全職工作 都可登記
洪秀柱主張修正「住宅法」,賦予「公民住宅」的法律依據,並由內政部輔導高房價縣市與相鄰且在通勤範圍內的城市,成立聯合「公民住宅服務中心」,供無自有住宅的家庭登記住宅需求;不限家庭人數,只要戶長有全職工作,都可登記,且免抽籤。依照工作時間、設籍長短、家庭成員、財產總額計算的「點數」決定優先順序,由政府補貼貸款利息;頭期款先從勞退基金個人帳戶支付,也可先租後購,繳過的租金可算成貸款的本利攤還。
有關「公民住宅」的配售價格決定方式,以平均房價除以家庭可支配所得連續三年超過合理比率為標準,政府每年公布前一年各縣市平均房價除以家庭可支配所得的合理比率及實際比率,由「公民住宅服務中心」訂定申購優先順序,並決定配售價格。
大台北每戶平均價格600萬
舉例來說,以去年台北市家庭平均每戶每年可支配所得一百二十九萬元、新北市九十四萬七千元為例,兩地區依戶數加權的平均接近一百萬元,房價所得合理比率應為五至七倍;假設政府綜合專家意見所訂出的房價所得比為六倍,則大台北地區的公民住宅平均價格應為一百萬元乘以六,也就是六百萬元。
為防杜炒作,洪秀柱主張,「公民住宅」不能任意出售,但可依「標準價格」賣回給「公民住宅服務中心」。不過,有關未來「公民住宅」數量會有多少?洪陣營發言人王鴻薇表示,只要公益彩券財源穩定,要達到八年內二十萬戶的目標,不成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