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現任不分區立委紀國棟。(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明年立委選舉已近,為防堵黨員基於個人政治利益考量而違紀參選,國民黨中常會昨通過修正「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將現行黨員受撤銷黨籍、開除黨籍處分後,申請恢復黨籍年限分別由一年拉長為三年、兩年延長為六年;未來只要違紀參選被開除黨籍者,下次選舉時就不可能藉由申請恢復黨籍獲得藍營提名資格。
國民黨考紀會指出,為杜絕黨性不堅定者的投機行為,維護黨員參加公職選舉的公平性,並樹立黨紀威信,這項修正再配合現行規定「黨員恢復黨籍經核准後滿一年,始得申請提名登記」,對於有意競選公職的違紀黨員,具有相當大的懲處效果。
由於國民黨現任不分區立委紀國棟揚言,不排除脫黨參選,挑戰台中市第二選區的國民黨立委顏寬恒,外界解讀,國民黨此舉的警告意味十足。文傳會主委林奕華表示,這項規定不溯及既往,但若有黨員在明年初立委選舉中違紀參選,就會適用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