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開票監察員郭姓女子遭警方移送法辦。(記者徐聖倫攝)
〔記者徐聖倫/新北報導〕選舉監察員也開吵!新北市新店崇光女中投開票所,今上午傳來陣陣叫罵聲,投開票所監察員63歲郭姓女子,因不滿無法立即取得當天監票的酬勞,故與現場選監委員35歲黃姓男子大吵,遭黃認定違反選罷法,當場報警。
郭女說,上屆選舉她也是擔任監察員,上午一上工就發放1800元酬勞,而這次卻硬拖2小時,所以她非常不悅,才吵了起來。警方表示,選罷法65條規定,在場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違反者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依法得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5000元罰金。
選監委員黃某說,本次工作酬勞是統一在早上10點發放,但是郭女卻堅持要先領,在投開票所大吵,不得已只好報警。訊後,警方依違反選罷法,將郭女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