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
綜合新聞
北區
基隆市 臺北市 新北市 桃園市 新竹市 新竹縣 苗栗縣 花蓮縣 宜蘭縣 金門縣 連江縣
中區
臺中市 彰化縣 南投縣 雲林縣 嘉義市 嘉義縣
南區
臺南市 高雄市 屏東縣 臺東縣 澎湖縣
其它
平地原住民 山地原住民 全國不分區
TOP

總統逐鹿

投票所附近秀「黃色小鴨氣球」 選委會:違反選罷法

2016-01-16 13:50:39

今午有疑似助選員,手持某候選人吉祥物「黃色小鴨充氣球」來回遊蕩於台北市第1投開票所旁。(讀者提供)

〔記者何世昌/台北報導〕今日是第14屆中華民國總統暨第9屆立委選舉的投票日。台北市第1選區,中正高中旁的第1投開票所出現疑似助選員,手持某位候選人吉祥物「黃色小鴨」在街頭徘徊。北市選委會表示,此舉有暗示、勸誘他人投票之嫌,若查有違規事實,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下罰金。

公務人員選舉罷免法108條第2項明定,「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下罰金。」

今午有疑似助選員,手持某候選人吉祥物「黃色小鴨充氣球」來回遊蕩於台北市第1投開票所旁。此舉遭到民眾檢舉。

北市選委會表示,此舉已有暗示、勸誘他人投票之嫌;若查有違規事實,將依公務人員選舉罷免法,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下罰金。

北市街頭出現黃色小鴨並非個案。新竹選委會表示,黃色小鴨出現全縣各處投開票所,來自竹北、湖口、峨眉、北埔的抗議電話接不完,強調此行為已經違法,緊急通知各地督導人員通報,嚴格禁止。

歡迎加入【自由時報】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