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今天表示,投票日當天不得從事競選或助選的活動,候選人或助選幹部若大規模、有組織性地透過臉書、Line或簡訊拉票或助選,都是違法,將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鍰。示意圖。(資料照,記者何宗翰翻攝)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明年1月16日將舉行總統大選與立委選舉的投票,中選會今天表示,投票日當天不得從事競選或助選的活動,候選人或助選幹部若大規模、有組織性地透過臉書、Line或簡訊拉票或助選,都是違法,將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鍰。
此外,民眾在投票當天也不得攜帶手機或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違反規定者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3萬元以下的罰金。
據了解,4年前的總統大選,比較多違規的案例是撕毀選票,不過,因應網路時代來臨,智慧型手機及電腦等使用目前已相當普及,中選會提醒民眾及候選人等別觸法,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