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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國隆抗議特權動用檢警 盧秀燕反批抹黑

2015-12-15 12:50:36

劉國隆(圖中)到地檢署抗議,並指控檢警淪為政治打手。(記者張瑞楨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爆發選舉爭議,立委第五選區台聯候選人劉國隆,散發「拒絕黑心財閥,拒絕馬意立委」傳單,內容指國民黨立委候選人盧秀燕,去年12月與頂新董事長魏應交見面,影射盧秀燕是頂新的「門神」,盧陣營向警方報案,昨天(14日)晚間檢警釐清傳單來源,劉國隆卻於今天(15日)與助選員到地檢署靜坐抗議,指控盧秀燕動用特權透過檢警打壓,盧秀燕陣營則呼籲對手「尊重《選罷法》,回歸正派選舉」,檢方則強調,依法公正辦理,希望雙方冷靜,文宣是否違法,已經積極調查。

此案的癥結,是劉國隆發送一份選舉文宣,內容是擷取2014年12月8日東森政論節目的畫面,畫面是盧秀燕與頂新集團董事長魏應交見面,文宣還加註,盧秀燕拜訪時說,希望頂新集團等經營團隊持續努力。

這份文宣發送不久,盧秀燕陣營於12日凌晨報警指有人發「未署名文宣」(黑函),市警局二分局查訪發送文宣的廣告公司,廣告公司李姓負責人願意收回尚未發出的宣傳單,警方並未查扣傳單,也沒有禁止發文宣。

不料,昨天晚間劉國隆陣營再度發文宣,盧陣營再度報警,台中市第五警分局請二名助選員到警局,劉國隆指控說,盧秀燕濫用特權動用檢警恐嚇人民,企圖影響選舉,地檢署淪為盧秀燕的政治打手。

劉國隆說,第五警分局偵查隊,公然「逮捕」在路口散發選舉文宣的助選人員,嚴重侵害言論自由,他還質疑盧秀燕「妳在怕什麼?怕讓市民知道真相,而無所不用其極動用檢警恐嚇人民禁發文宣,這不是白色恐怖,什麼才白色恐怖?」。

台中地檢署則說,上述文宣是否違法,已經積極調查中,這份文宣沒有依據選罷法52條簽名,屬於爭議性文宣,地檢署沒有查扣文宣,也沒有禁止發送文宣,不過,劉國隆陣營每次發文宣,盧秀燕陣營就報案,檢警就要出動偵辦,昨天劉國隆陣營兩位發傳單的助選人員,願意以「證人」身分說明,讓檢警能釐清傳單來源,兩人也願意到警局做筆錄,檢警沒有逮捕任何人。

檢方指出,這兩名助選人做完警訊之後,卻又拒絕檢方複訊,也不願在警訊筆錄上簽名,因此,檢察官當場口頭改諭今天上午10時到地檢署說明,劉國隆與這兩名證人(助選員)今天上午來到地檢署,但是沒有進入地檢署內,也沒有向法警報到,檢警沒有沒有受誰指揮,都是依法公正辦理,檢方決定擇期傳喚兩位助選員。

盧秀燕競選總部則表示,昨天下午總部接獲民眾檢舉,指稱在馬路上有人發放無候選人簽名的文宣,總部根據《選罷法》規定「無候選人簽名文宣視同黑函」,向警方提出檢舉,警方也立即會同檢方偵辦,目前該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總部尊重檢警處理。傳單內容「明顯移花接木、惡意抹黑」,盧秀燕競選總部呼籲對手「尊重《選罷法》,回歸正派選舉」。

總部指出,一個要競選立法委員的人,自己應該先遵守法令,「連參選里長的候選人都知道發放文宣要本人簽名,如果連最基本的《選罷法》都不懂,如何參選立委,做好幫人民立法修法的工作?」,盧秀燕並呼籲,希望回歸正派選舉,不要抹黑不實,還給選民一個乾淨的選舉空間。

競選總部向東森新聞求證,東森新聞表示,該畫面完全與劉國隆抹黑文宣無關,對於該傳單內容「明顯移花接木、惡意抹黑」,恐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的刑責。

總部指出,財政委員會是在2014年1月6日前往101考察,該節目是在2014年12月8日在東森新聞網政論節目「關鍵時刻」播出,主要是針對「頂新出售101股權案」進行討論,使用11個月前的資料畫面,內容完全未評論財委會考察事項,當天出席的委員除了盧秀燕,還有民進黨籍的李應元與許添財。「東森新聞關鍵時刻」在youtube可被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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