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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逐鹿

回應段宜康 法務部:黃東焄宿舍配合職務移撥

2015-11-25 22:11:14

針對立委段宜康爆料,指王如玄及其丈夫黃東焄住進高檢署的職務宿舍,之後調任他職卻依舊不肯搬離,法務部政次陳明堂說職務宿舍為國有,高檢署及法務部僅為管理機關,強調宿舍無移撥問題。(記者王敏為攝) 立委段宜康於臉書爆料,王如玄及其夫婿黃東焄曾住進高檢署的職務宿舍,之後黃調任法務部參事仍未搬離,引發外界爭議。(圖擷自段宜康臉書) 段宜康指出,今年9月黃調任為司法院政風處長,依然不肯搬離這間「前高檢署、現屬法務部」宿舍,而法務部又繼續作業,將宿舍又撥還給高檢署。(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立委段宜康於臉書爆料,王如玄及其夫婿黃東焄曾住進高檢署的職務宿舍,之後黃調任法務部參事仍未搬離,引發外界爭議。針對此事,法務部今表示該宿舍為國有,上下機關間的移撥也早有多起案例。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今於臉書貼文指出,國民黨副總統參選人王如玄及其丈夫黃東焄曾於10年前住進高檢署的職務宿舍,但之後黃東焄雖從高檢署調任法務部參事,依舊不肯搬離高檢署宿舍,引發外界爭議。

據《聯合報》報導,法務部表示,上下機關間的宿舍移撥有多起案例,並非只有黃東焄,當初核准移撥也並未想過是為了王如玄,只是為了照顧員工。法務部政次陳明堂也說,職務宿舍為國有,高檢署及法務部僅為管理機關,強調機關間移撥宿舍無法令問題。針對今年9月黃調任司法院政風處,陳明堂也表示,法務部將宿舍移撥回高檢署,法令上並無問題。

陳明堂提到,黃原本為高檢署檢察官,之後調法務部辦事但職缺還在高檢,依相關規定黃只要不用公教貸款,雖是在雙北購屋仍可申請職務宿舍入住,時任法務部長曾勇夫也基於照顧黃的居住權核准同意。

相關連結請見:

國民黨的發言人如果不是蠢到來惹我,宿舍話題也不會再往下發展。10年前,王如玄和他丈夫黃東焄,住進高檢署的職務宿舍。當時的確是根據財政部的「宿舍管理手冊」第3點的「多房間職務宿舍」。(雖然我不了解哪個條件讓他們住進去,服務地區偏遠?)...

段宜康貼上了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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